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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辩证思想探究

    发布时间:2015-06-04 09:05:50    点击:
  科学发展观拥有博大精深的内涵,不管是作为第一要义的“发展”,还是“以人为本”的核心,或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和“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它们无一不蕴含着丰富的辩证法思想,无一不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的继承和发展。而作为科学发展观核心的“以人为本”的思想,更体现了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党的十八大又进一步对科学发展观作出了精辟概括,在对“以人为本”的坚持中,提出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广泛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与文化事业,积极投身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切实保障人民权益,坚持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坚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突出的位置,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在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不断取得新成效。

  这一“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蕴含着丰富的辩证法思想。

  

  一、 尊重主体与兼顾客体的辩证统一

  

  在社会实践中,主体的人与客体的物间有着双向的互动、改造与融合的辩证关系。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法的基本特征是其超越性和否定性,追求的崇高目标是生产力水平的高度发达、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以及人自身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思想,正确把握了中国社会实践中主体的人与客体的物的辩证关系。

  1、就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言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提出了既“改造”又“遵守”的理论。科学发展观坚持并运用了这一理论,得出人对自然资源既不能无所顾忌地索取,也不能肆无忌惮地破坏,而是相独立而存在、相融合而发展。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人类自工业化以来就已经处于主动地位。作为自然界存在的最高物种,人不断地进行着对大自然的利用和改造,积极发挥着人作为自然之主的主观能动性。但是,由于人对自然资源进行掠夺式的开发,造成了自然对我们的报复。人的发展与自然息息相关,自然界为人类提供了食物、工具和栖息场所,因此,人在充分发挥主体地位的同时,也要兼顾自然界这个客体,遵循自然界发展的客观规律。人类对自然的索取要与人类对自然的回馈达到平衡,才能在人与自然的互动中实现共赢。

  2、就人与社会的关系而言

  社会发展不能以人的“缺席”为代价,而是应该立足于人与社会相互依存、共同进步的辩证发展。一方面,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是社会发展的推动者、财富的创造者和发展成果的享受者,是社会和自己的主人。以人为本充分肯定了在社会发展中人的主体地位,同时又肯定了在社会发展中人所具有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充分调动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另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为人的发展提供了客观物质基础,只有在经济社会发展可以不断满足人们多方面需求时,人的发展才能成为可能;而人民群众的需要得以满足的前提是社会财富的不断增加和社会文明的持续进步。因此,要把促进人的发展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的发展结合起来,推进作为主体的人与客体的社会全面进步,实现人的充分发展和社会的持续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思想,深刻认识到实践过程中主体与客体、经济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之间的关系。它认为社会整体的发展目标是多方面的,在追求物质财富的丰裕和经济增长的同时,还要追求人的发展。社会的发展与人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人的发展寓于社会发展之中。因此,全面推进社会的发展,需要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把握社会历史的规律性这二者结合起来,在尊重社会发展规律和充分考虑人的主观能动性这二者的相互作用中,实现社会物质的极大丰富与人的大发展。

  

  二、“从群众中来”与“到群众中去”的辩证统一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认识论指出,实践与认识的关系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如此“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一人类认识运动的总规律,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辩证法思想。毛泽东同志提出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思想,正是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了这条群众路线。

  1、“从群众中来”

  将创新的理论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必须通过人民群众的实践。实践是认识的来源,理论创新首先是来源于人民群众的实践,再由理论家抽象和概括出来。科学发展观的创立正是我国人民伟大实践的理论成果。经过30多年的建设和改革,我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积极投身社会实践,经济社会建设取得辉煌的成就,经济总量大幅提升,综合国力日益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开始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进。但是,在发展过程中,诸多体制性障碍阻碍了生产力的快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有待完善,经济增长方式不合理,结构性矛盾尚未根本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尚待解决,各种违法犯罪与腐败现象依然存在。社会主义的新发展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呼唤新的发展观的产生。在人民群众改革、建设、实践的过程中,科学发展观应运而生。

  2、“到群众中去”

  理论创新的最终目的,不是理论本身,而是在于它能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实践,应用于实践。马克思曾经指出:“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群众掌握,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由此证明,虽然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但是创新的理论未必一定是科学的理论。只有经过广大群众掌握并应用于实践中,才能在推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科学发展观提出的“以人为本”思想,就是强调将科学发展观的正确理论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切实应用到现代化发展的实践中。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了发展的关键期,也进入了矛盾的凸显期,我们必须深刻认识科学发展观所蕴含的丰富内涵,及其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地位,坚定不移地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中国的跨越式发展。

  

  三、人的自由发展与全面发展的辩证统一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未来社会是自由人联合体,一切人的自由发展将以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为前提。”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阐明,未来社会发展的基本原则是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进步表现和必然趋势,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核心所追求的根本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其最终价值追求就是人的自由发展与全面发展的辩证统一。

  人的自由发展指的是人对限制和束缚的摆脱和超越,强调人的自主性和独立性。人的自由发展包括人的认知、能力、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多方面的自由发展。

  认知上的自由指的是对世界的整体认识水平的提高,从不认识到认识,从对事物表象的认识到对事物本质的认识。能力上的自由,表现为对世界的改造能力提高,从力不能及到力所能及,从低水平的能力到高水平的能力。政治上的自由,是指法制与民主的健全,由专制到民主、从人治到法治。经济上的自由,是指财富的增加,从依赖到独立、由贫困到富裕。文化上的自由,表现为文化生活从贫乏到丰富、由单一到多样。

  人的全面发展指的是涉及人的素质、人的生活、人的社会关系的方方面面的提高、改善和发展,强调人的完整性和丰富性。人的自由发展与全面发展两者之间是密切相关、相互促进、辩证统一的关系。自由发展是全面发展的前提和条件,没有人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就不可能实现人的完整性和丰富性。全面发展是自由发展的重要条件和必然结果。只有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才能更好地保持人的自主性和独立性。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思想,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可以为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充分实现人的自由发展与全面发展的辩证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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