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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扩至全国

    发布时间:2013-04-22 10:14:39    点击:

  随着营业税改增值税扩容至全国,围绕营业税改增值税有关问题,记者最近采访了四川多家企业,多家企业的财务人士纷纷表示,税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效果,要等待实施细则出台后,才能给出评价。

  4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扩大试点行业到全国的决定,自今年8月1日起,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并将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发行等纳入“营改增”试点,择机将铁路运输和邮电通信行业纳入试点,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

  随着税改范围的扩容,成都今年也开始筹备“营改增”,积极地对成都上万家企业开展调查,各项准备事宜正在进行中。

  据统计,2012年1月1日上海成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城市以来,取得显著成效,据有关专家测算,2012年上海因“营改增”税收上涨了6个百分点,增加就业人数14万人。

  

  多家企业静待细则落地

  

  目前,四川已将所有有关“营改增”的材料上报,等待财政部的审批。预计,四川成为“营改增”试点后,其年减税额将在40亿至50亿之间,占全川财政收入的2%左右。

  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9个“营改增”试点城市,一年共为纳税企业减负426.3亿元。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表示,试点中的95%的企业是减负和税负没有产生变化的,5%左右的企业的税负有所增加;而所有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众多的个体户都有减税,减税幅度达40%。从这些数据来看,“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减少是很有帮助的。

  而从记者在成都采访的几个企业的情况来看,其减税效应并未如预期那般激烈。记者致电成都一些企业,大部分接受采访企业均表示在等待出台具体条例,而未予正面回复。

  四川旅馆家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主管刘女士则告诉记者,因为“营改增”对其公司的影响不大,而且具体细则尚未出台,并没有投入太多的关注。

  某传媒公司财务专员陶女士告诉记者,以前报社是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两种,营业税的税率是5%,增值税的税率是13%,如果成都实行“营改增”,根据营业税中只有与印刷相关的财务支出才都免税,而如办公场地费用、办公电脑等相关的费用都无法免税,那么营业税的一部分将会归到增值税中,一同缴纳13%的税务,这实际上增加了报社的财政负担。但同时也表示,成都“营改增”预计6月份以后才实施,细则尚未出来,具体的实施方案或许将会考虑到这样的因素,实施有利于减少税负的措施也未可知。

  据了解,增值税的税率一般分为四档,即特殊产业的税率为6%,交通运输业的税率为11%,而文化产业为13%,生产行业为17%。

  不可否认的是,税改之后征收的税务基数将会减少,可税率却是大大高于营业税,这无疑会加大很大一部分企业的税务负担。

  从事税务工作的郑女士表示,成都的“营改增”要等到6月份之后才能出台,所以对企业对国家个地方财政是好是坏,现在还不好说。

  四川省国税局总经济师李禄平曾表示,考虑到试点初期或导致部分企业短期增负,而且由于企业经营的方式和企业的发展规模阶段不一,会导致企业税收负担的增减情况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四川将倾向选择较低税率,即选择11%和6%两档税率分别适用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具体的实施细则出台之前,对“营改增”利弊的一切看法都只是猜测,企业期盼着有利于自己的政策细则。

  

  增负还是减负众说纷纭

  

  中国的财政体系存在的问题逐年凸显,财政体制改革已势在必行。从上海开始辐射到全国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务改革引来大家的纷纷议论。有的企业大声叫好,有的企业却愁眉不展。因为每个企业的盈利方式和发展阶段的不一样,因此对于同样的政策的反应也会显出差异,因而对于营改增到底是在减少税负还是增加税负,众说纷纭。

  据统计,在实施税改的试点企业中有5%都出现税负加重的现象。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表示,上海试点第一个月有11.5%左右的企业增负,此后逐月下降,到今年2月底增负企业占9.2%,这是一个很好的趋势。

  另外,他认为,随着改革范围的扩大,试点行业的不断增加,企业增负面还将继续下降。此外,各省财政对税负增加较多的企业将会实行临时扶持政策,这也会较少增负企业的压力。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匡贤明表示,“营改增”的标准是就低不就高,增加税负的可能性不大,因此大家不必过分担心,但国家和政府在具体细节上应该进一步科学化。

  “营改增”对大部分的企业是有降低税负作用的,而一小部分企业却不可避免地承受着增税的压力。比如,国内的营业税纳税人或企业在购买试点行业的商品或服务时,不得不承受试点企业收取的相对更高的增值税负,而这类企业的税务压力就会无辜被增加。

  针对此类情况,上海源数财务咨询人张楷沅、于琳雅认为,政府应该分析现有的所有供应商,分析这些供应商在试点后是属于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综合的分析后再做出最有效的规划。对于试点企业,政府要对企业现有的信息技术和会计系统做出合理的评估,确保在试点爱是后能准确地核算出会计信息,最大限度的享受试点带来的利益。

  “营改增”面临的另一问题,就是国家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平衡问题。按照现行的分税制度,营业税归地方所有,而增值税由中央和地方按75:25的比列分成,若将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就意味着地方财政的减少。由此或将为引起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矛盾。

  王大成表示,营业税是地方税种,地方拥有绝对的主动权,目前营改增主要目的是为了规避企业的重复征税问题,而不是为了扩增中央的税收收入而设定,因此要建立健全的财权事权体系。

  财政部有关官员近日也表示,要加快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机制,合理界定中央与地方的实权和支出责任,财政部将结合“营改增”研究调整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划分。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则建议,可以把增值税全部归中央,把其他一些税种变为地方税或者设立一个新的更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转变的税种替代营业税。如果采取提高地方增值税比例的方式,刺激地方投入工业的积极性,并不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方针。

  “营改增”的正在逐步推进,在营业税即将在历史舞台上渐渐淡出,其改革趋势对经济的发展是有利的。然而在改革中也会暴露出种种问题,中央和地方政府须仔细研究并制定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细则出来,才能顺利推进“营改增”的进行,顺利完成税务体制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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