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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认证研究-商品售后服务体系认证研究34

    发布时间:2016-10-31 16:30:38    点击:
商品售后服务认证,服务认证,品牌认证,商业企业品牌评价
 
第三节 中华老字号品牌建设相关政策
1《关于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的通知》
中华老字号是中华商业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中国名牌经济的重要力量,具有很强的历史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由于越来越多的外国品牌进入国内市场,以及国产新品牌的诞生,中华老字号的发展面临较为严峻的形势。为推动中华老字号的保护和老字号品牌的建立发展,商务部早在2006年就发布了《关于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的通知》(商改发〔2006〕171号),开始在全国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并研究制定“振兴老字号工程”的实施规划,以及根据《“中华老字号”认定规范(试行)》的规定条件,重新对“中华老字号”的品牌进行认证。
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企业等有关方面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下,商务部于2006年11月认定了第一批430家“中华老字号”。为推动“振兴老字号工程”的深入开展,商务部决定2007年继续开展“中华老字号”的认定工作,并于当年发布了《关于继续开展“中华老字号”认定等工作的通知》(商改字〔2007〕8号)以及《关于印发〈“中华老字号”标识使用规定〉的通知》(商改发〔2007〕137号)要求,加强对中华老字号证书和牌匾的管理。
2)《关于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若干意见》
2008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培育我国的国际知名品牌,加强对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的有关精神,引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和技艺的老字号企业加快创新发展,发挥老字号企业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商务部等14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若干意见》(商改发〔2008〕104号),提出“通过全社会的努力,建立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支持体系,挖掘整理传统产品和技艺,增强老字号企业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培育一批发展潜力大、竞争能力强、社会影响广、文化特色浓的知名老字号。”的工作目标,要求首先要“建立保护体系,优化老字号的发展环境”,将老字号发展纳入城市规划及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开展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老字号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其次,“建立促进体系,推动老字号增强市场竞争能力”,通过加快推进老字号企业改革、鼓励老字号创新经营方式和技术工艺、协助解决老字号融资信贷问题等方式促进老字号的创新发展。再者,“挖掘老字号内涵,传承发展老字号特色”,建立老字号名录体系,加强对老字号的宣传,加强老字号文化和技艺的研究、保护和传承工作等。
3)《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华老字号保护与促进工作的通知》
2011年,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中华老字号保护与促进工作,商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华老字号保护与促进工作的通知》(商商贸发〔2011〕22号),要求“加大力度,保护老字号特色”,依据商务部对老字号品牌的认定名录,明确保护与促进的对象,加强对中华老字号商标的保护,鼓励和支持中华老字号在国内外进行保护性商标注册,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犯中华老字号商标权益的行为。同时,要认真组织老字号企业参加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和文物普查工作,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逐步将符合条件的老字号技艺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将老字号传统建筑、老字号集中的商业街区纳入文物保护体系,加强老字号的文化遗产保护以及网店保护等。该通知还提出要推动老字号企业机制创新,弘扬独特技艺,推动企业创新,做精自主品牌,支持中华老字号通过技术改造、工艺创新和加强营销,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总之,对于传统老字号的品牌建设,要坚持传承与创新相结合,通过保护与促进,使中华老字号企业不断适应和满足广大居民对老字号产品和服务需求,充分发挥老字号对行业发展的榜样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有效推动商业诚信体系建设和服务水平的提升,促进老字号在创新发展中创造更多社会、经济和文化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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