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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土壤污染防治先要摸清家底

    发布时间:2016-03-14 10:22:53    点击:
 全国人大代表、惠州市旅游局局长黄细花日前在北京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只有客观全面地掌握我国土壤环境质量的真实数据,才可能综合施策,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的各项举措落在实处、取得实效。

  黄细花说,土壤污染防治是党和政府高度关注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三大环境污染问题之一。目前我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堪忧:调查显示,我国土壤总的点位超标率为16.1%;土壤污染问题所带来的农产品安全问题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受污染耕地约1.8亿亩(占1/10以上),全国每年因重金属污染的粮食达1200万吨,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

  黄细花说,尽管目前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土壤的综合治理已经全面展开,但仍然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对全国土壤污染情况家底不清,不能为土壤污染防治规划计划和污染治理修复提供科学依据。2003年到2013年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点太少。农业用地是8km×8km平方公里采一个点,森林和草地是16km×16km平方公里采一个点。也就是说,64平方公里才采一个农用地的样品,256平方公里才采一个森林和草地的样品,这种结果根本无法准确反映出我国土壤环境质量的状况。

  其次,农用地污染土壤修复技术还没有在较大范围实施。通过多年来的科技投入,我国的科研机构研发了一些农业土壤修复的技术,但是由于资金投入不够,这些技术还没有在较大范围的田间应用。因此,急需在我国代表性的典型地区设置综合治理示范区,以期今后在更大范围的地区推广。

  此外,对农用地的土壤污染修复和治理投入不够。其中,2014年中央安排的土壤污染治理资金仅6.8亿元,支持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41个;另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安排9.68亿元,支持北京市某大型污染场地修复专项。

  为此,黄细花代表建议:

  (一)尽快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的加密调查。主要调查对象是农用地、蔬菜基地和矿山周边地区的耕地,建议由环保部牵头,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参与。调查的密度可在第一次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污染状况分别布设,具体采样密度应请专家充分论证。

  (二)在全国设定若干个有典型意义代表性强的典型地区开展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的试点,摸索方法累积经验,为逐步向全国推进土壤污染的修复和治理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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